中国在履行《国际森林文书》方面的努力获赞赏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07-03 点击次数:


联合国森林论坛第8次会议将于4月20日~5月1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在论坛召开前夕,论坛主席简·麦卡尔平致信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高度赞赏中国在履行《国际森林文书》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充分肯定了国家林业局通过机构建设落实行动建议的做法,期待中国成为全球履行《国际森林文书》、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历史性承诺的领导者。

 《国际森林文书》的全称是《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无法律约束力文书》,是国际森林问题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国际森林问题谈判启动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先后经历了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IPF)、政府间森林论坛(IFF)和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15年的艰苦谈判,于2007年举行的联合国森林论坛第7次会议上形成了《国际森林文书》,并经同年12月第62届联合国大会正式审议通过。《国际森林文书》把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和全球粮食危机、气候变化放在了同等高度,具有历史性里程碑意义。

 《国际森林文书》共设立了4个全球目标。一是通过可持续森林经营,包括保护、恢复、植树造林和再造林,扭转世界各地森林覆盖丧失的趋势,更加努力地防止森林退化;二是增强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法包括改善依靠森林为生者的生计;三是大幅增加世界各地保护森林和其他可持续经营森林的面积以及可持续经营森林林产品所占比例;四是扭转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官方发展援助减少的趋势,从各种来源大幅增加新的和额外的金融资源,用于实行可持续森林经营。为实现上述目标,《国际森林文书》提出了通过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方式履约。其中国家行动涉及政策、法规、造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25项条款,以及推动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的18项条款。

 《国际森林文书》是国际森林问题谈判和推动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阶段性文件,体现了现代林业发展的基本趋势,符合中国的林业长期发展战略。借鉴和运用《国际森林文书》提出的行动方案,有利于提升林业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建设中国现代林业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中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中国林业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话语权和主导权不断增强。作为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林业大国,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履行《国际森林文书》。国家主席在第15次APEC会议上,从维护全球气候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的重要倡议,并做出了到2010年中国森林覆盖率由18.21%提高到20%的承诺,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温家宝总理在第三届东盟峰会上,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发展森林资源、建立自然保护区、防治荒漠化的目标与立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国家林业局领导多次指示要认真开展履约工作,为此,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成立《国际森林文书》履约处,主要负责内外协调工作,组织我国履行《国际森林文书》相关活动,开展林业发展与国际森林问题研究,参与国际森林问题谈判和相关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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